《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当前网络交易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进行了细化补充。
近年来,一些平台的“仅退款”规则被少数用户严重滥用,导致商家屡屡陷入货款两空的困境。有商家反映,当客户声称未收到货时,平台直接操作退款,商家连提供举证的机会都无法获得。
尽管部分平台并未强制商家开通运费险,却在退货时自动扣除商家运费进行补偿。这种“名存实亡”的规则大幅推高了合规经营的成本。
新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强制商家接受“仅退款”,不得强迫商家开通运费险等非必需增值服务,不得强制商家参与推广促销活动,亦不得强制商家仅在特定平台经营。
办法同时禁止平台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包括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转嫁平台自身应承担的费用等行为。
专家解读指出,办法要求平台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必须向商家说明计算依据和方法,不得收取过高金额。
此外,办法规定在消费者会员权益有效期内,平台不得通过单方面修改规则的方式,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