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唐诗凝、周圆)当一辆新能源汽车报废时,其动力电池必须作为车辆的一部分一同处理,每一块动力电池都将拥有专属的数字身份标识……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六部门于16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计划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规模均将突破1600万辆,在新车销售市场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有望超过半数。随着早期投入使用的车辆其动力电池容量逐步衰减,即将进入退役阶段,废旧动力电池的产生量正持续攀升。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的高峰期。据测算,到2030年,当年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总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业界分析人士指出,在此背景下,该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通过法治化手段加强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监管,将有效规范产业链各环节参与主体的行为。
办法旨在对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进行全流程把控。其中,“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设计成为重点,明确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时,若动力电池缺失,应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此举旨在防止废旧动力电池流入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
同时,办法聚焦于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溯源管理,提出将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并实施动力电池数字身份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动力电池的编码规则、信息报送等具体要求,旨在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对电池流向的实时监测。
此外,对于未按规定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管理办法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以此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