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近期针对印度一项反垄断处罚提出抗辩,理由是印度当局依据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总营收来计算罚金。而印度竞争监管机构对此回应称,该法律能对跨国公司形成更强的威慑力,从而有效遏制市场垄断行为。
目前,印度竞争委员会仍在调查印度初创企业联盟以及约会应用Tinder母公司Match集团提交的投诉。这些企业指控苹果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强制开发者为其应用内购买支付高达30%的佣金。
印度竞争委员会调查人员在2024年发布的初步报告中指出,苹果在其iOS系统的应用商店中实施了“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不过该机构尚未就此案作出最终裁决,包括是否对苹果处以罚款。
根据印度在2024年实施的反垄断新规,印度竞争委员会在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处以罚款时,可依据该企业的全球营收进行计算,而不仅限于其在印度境内的营业收入。
2025年11月,苹果向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项法律规定。苹果在递交法院的文件中称,若按其过去三个财年全球服务业务平均营收的10%计算罚金,公司面临的“最大罚款风险”可能高达380亿美元。
印度竞争委员会在12月15日的一份法庭文件中首次详细阐述了其立场,表示该法律“使印度竞争执法与现有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该机构补充说明,如果仅以企业在印度境内的营收作为罚款计算依据,特别是在涉及全球性数字企业的案件中,将不足以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苹果还指责印度竞争委员会在另一起案件中非法追溯适用这项新法律。该公司称,印度竞争委员会于11月10日在另一无关案件中首次启用新规,将这一规则追溯适用于涉事企业十年前的违规行为。
印度竞争委员会对此予以否认,并表示其始终拥有最高可处以企业营收十分之一罚款的法定权力,新法律只是明确了营收的定义方式。
印度竞争委员会表示:“澄清性条款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因为它们解释了立法机构的真实意图。”
根据日程安排,德里高等法院定于1月27日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