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消息,夜间会车时,如果对方一直开着远光灯,极易引发事故。下文中的李某就遭遇了类似情况,结果他不仅没能冷静处理,反而选择报复对方,最终让自己触犯了法律。
据报道,12月12日晚,山东兰陵县东关派出所接到一名车主报警,称自己刚买不久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位车窗被钢珠击碎,损失超过千元。
几乎在同一时段,另有数位车主报警,称在206国道兰陵段行车时,车辆玻璃被不明物体击损。
接警后,警方迅速调取现场及周边五十余辆过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沿线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并于12月13日晚将其抓获。
经审讯得知,此前李某驾车时,因被对向车辆的远光灯晃得视线模糊,不慎刮倒路边行人,为赔付对方医药费,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这次经历让他对夜间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耿耿于怀,便伺机报复。12月12日晚,李某驾车前往罗庄途中,再次遇到多辆对向车辆使用远光灯,他多次闪灯示意对方关闭,却未得到回应。
一时冲动之下,他拿起事先准备好的弹弓和钢珠,双手离开方向盘,射向对方车辆玻璃,精准击中了5辆车的主驾驶位玻璃,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