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当地时间2025年12月14日,被誉为“扫地机器人鼻祖”的iRobot公司,已正式向美国特拉华州法院提交了第11章破产保护申请。
根据计划,iRobot预计将在2026年2月前完成上述程序。美国《破产法》第11章旨在为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备经营价值的企业提供一个“喘息和重生”的机会,其核心并非迫使企业直接清算倒闭,而是一种重组型的破产程序。
iRobot在公告中透露,其已与公司有担保债权人及主要代工厂——深圳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Shenzhen PICEA Robotics Co., Ltd.)和香港杉川有限公司(Santrum Hong Kong Co., Limited,二者合称 “Picea”)达成了《重组支持协议》。Picea在中国和越南设有研发及生产基地,全球员工总数超过7000人。
依据《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Picea将获得iRobot公司100%的股权。iRobot方面表示,这一安排将大幅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确保其能够维持正常运营,并保留其全球业务布局。
iRobot首席执行官加里·科恩(Gary Cohen)表示:“此次交易将强化我们的财务状况,确保为消费者、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持续的业务保障。”

公司强调,在破产程序推进期间,iRobot将维持正常业务运营,公司的应用程序功能、客户服务计划、全球合作伙伴关系、供应链合作及在途产品支持均不会受到影响。为保障业务连续性,iRobot已向法院提交一系列常规动议,以确保公司能按常规模式运营,包括履行对员工的承诺,并及时足额支付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期间及之后的所有欠款。
待法院批准此次交易后,在Picea的所有权架构下,iRobot将成为由Picea全资控股的私人公司,其普通股将不再于纳斯达克或任何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预计,若法院最终批准第11章破产重组计划,现有普通股股东将无法获得重组后公司的任何股权;公司所有已发行及流通的股权将被注销,普通股股东的投资将面临全额损失,无法获得任何偿付。
iRobot于1990年由麻省理工学院团队创立,其开发的Roomba系列产品在2002年正式进入市场,开创了家用清洁机器人品类的先河。其机器人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累计销量已达数千万台,巅峰时期全球市占率超过80%。
随着扫地机器人行业竞争加剧,当石头、云鲸等中国品牌普及激光雷达导航与自动洗拖布技术时,iRobot仍坚守传统视觉导航方案,直至2024年才推出首款扫拖一体机,较中国企业晚了五年以上。同时,其旗舰产品售价维持在1000美元以上的高位,是中国同类产品售价的3倍左右。
同样在2024年,亚马逊曾拟以约17亿美元现金收购iRobot,但这笔收购案受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欧盟等的反垄断审查,这也成为iRobot丧失外部“输血”的关键节点。2025年10月,iRobot最后一轮潜在出售谈判破裂,自救通道被彻底堵死。
这家曾定义家用扫地机器人品类的企业,如今走到了资不抵债的境地——截至2025年9月27日,其现金及等价物仅余2480万美元,总负债却高达5.08亿美元,股东权益为负2680万美元,现金流几近枯竭。2025年第三季度,iRobot美国市场收入暴跌33%,欧洲、日本市场同步下滑。
IDC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全球扫地机器人出货量同比增长18.7%,中国品牌包揽全球前五,iRobot的份额则跌至7.9%,已被挤出前五阵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