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新华社刊发了一篇题为《“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式宣传该退场了》的评论文章,直指厂商惯用的营销套路存在明显误导。
文章犀利指出,某些商家认为广告宣传稍作夸大无伤大雅,但实际上,这种“大标题吸引眼球、小字规避责任”的设计,本质上是一种精心布置的“文字陷阱”,其潜在危害不可小觑。
这类做法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在醒目广告语的诱导下,普通消费者很容易忽略关键条款,从而陷入认知偏差。人们有理由怀疑,爱在这种细节上动心思的厂商,恐怕很难在产品用料和品控上下足功夫。他们生产销售的商品,其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放心。
更严重的是,这种做法也在不断透支企业的声誉。广告中的免责小字通常如蚊蝇般细小,颜色与背景高度融合,摆放位置又极其隐蔽,消费者通常难以察觉其存在。用大字抓眼球,再用小字推卸责任,本质上是试图为浮夸宣传和不实承诺披上“合法”外衣。
当消费者发现受骗想要维权时,商家往往拿出“已作免责说明”作为挡箭牌,导致双方争执不休,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值得警惕的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从生产厂家到销售终端,从线下卖场到线上商城,越来越多商家将其视为宣传推广的常规手段,这种趋势着实令人担忧。
要根治这种“大小字陷阱”,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相关监管部门应明确规范标准,强制要求产品核心性能、价格、促销条件等关键信息必须显著标注;在宣传推广时,字体大小、颜色对比、摆放位置必须达到“清晰可辨”的要求;同时要强化执法检查,对汽车、金融、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
商业的本质在于诚信,广告的基础在于真实。企业要想行稳致远,终究要靠过硬的产品和真诚的服务。唯有早日戳破“大小字陷阱”,让违法违规者无处遁形,让诚信经营者赢得市场,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为提振全民消费筑牢诚信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