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一则关于北京外卖员小李的报道引发关注。去年,他曾花费2400元从某屠户处购买了一块60V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在使用过程中,这块电池曾多次出现充电过热故障,小李也联系卖家进行维修,但这些隐患并未引起他足够的重视。
直到去年5月30日深夜,放在屋门口的电池突然爆炸起火。小李惊醒时,火势已蔓延至床边,他只能披着被子从靠近床尾的窗口跳入院中逃生。
这起火灾不仅造成屋内财产损毁,更导致小李严重受伤——全身51%的面积严重烧伤,呼吸道重度灼伤,并伴烧伤性休克等多重症状。
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火灾事故系放置在房屋门口的锂电池内部故障所致。
事后,小李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将销售电池的屠户诉至房山法院,索赔财产及人身损失共计10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并不具备生产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的资质。结合在案证据,认定其生产并销售给原告的锂电池存在产品缺陷。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损失70%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66万余元。
同时法院也认定,原告在明知锂电池系个人组装销售的情形下仍购买使用,并将电池置于屋内。且火灾发生前原告存在饮酒行为等情节,故自行承担30%的责任。
屠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