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消息,财政部今日发布通知,为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与标准化建设,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起草了《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单位提供参考依据。新能源汽车具体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氢能)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采购单位在设定供应商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时,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门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规定。采购人应当加强履约验收管理,严格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新能源汽车进行验收,确保车辆品牌、型号、版本与制造商公布信息完全一致,各项技术参数和配置均符合制造商公布的标准配置要求(含为满足采购需求而选装的配置)。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指出,采购单位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全面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特性和性能表现,结合单位实际使用需求,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