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4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网购选择"仅退款"引发的纠纷案件。该案反映出,消费者在享受平台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应秉持诚信交易原则,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今年1月,市民李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售价超8000元的iPhone 16 Pro手机,商家随即按订单安排发货。商品发出次日,李某以"不想要了"为由,在平台申请"仅退款"服务,而此时手机仍在运输途中。第三天商品送达后,李某签收了包裹,却未按流程退回手机,也未停止使用。
此后,商家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归还商品或支付货款,均未获得回应,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退还商品或赔偿相应损失。
经法院组织调解,李某意识到自身行为已超出合理维权范畴,违背了交易诚信原则,最终同意一次性向商家支付全部货款8000余元,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司法人员表示,"仅退款"机制的设计初衷是为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或严重货不对板情况的消费者提供快速维权通道,旨在提升消费体验、降低维权门槛。但该机制不应被滥用,消费者在行使权利时必须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借规则之便获取不当利益,更不能损害经营者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