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消息,曾经作为众多网购平台标准服务的"仅退款"功能,最终因部分消费者恶意占用商品而被取消。
近日,江苏扬州江都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仅退款"引发的纠纷案件。
今年1月,扬州市民李某在网上花费八千余元预订了一部iPhone 16 Pro,商家随即按照订单安排发货。
次日,李某以"不想要了"为由,在网购平台线上提交了"仅退款"申请,而此时手机尚在运输途中。第三天商品送达后,李某确认签收,却始终未将手机退回。
经商家多次催要,李某始终不予理会,最终商家将其诉至江都法院。在法官调解下,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最终将手机全款8000余元一次性支付给商家。
法官指出,平台设立"仅退款"规则的初衷,是为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等情况的消费者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但消费者在行使权利时,也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利用规则漏洞损害商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