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最新消息显示,与普通私家车保险相比,网约车等营运车辆保险费率明显更高,年保费可能突破万元。部分司机为节省开支,存在侥幸心理,故意为营运车辆购买"非营运"性质车险。
这种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很可能拒绝理赔。近日,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就印证了这一风险。
据报道,网约车司机李某在接单运营途中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需负全责。虽然李某此前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在保单上明确注明了"非营运"投保性质。
保险公司因此拒绝对5900元的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赔付。因双方协商未果,李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经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法院认定虽然李某投保了相关保险,但其擅自将"非营运"性质的投保车辆用于网约车运营,明显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显著增加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2000元,剩余3900元维修费用由李某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