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最新消息,甘肃省卓尼县公安局就同一交通事件发布补充通报。现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2025年8月2日下午3点30分左右,驾驶人田某某(女性)驾驶牌照为鲁H6**P0的白色越野车,在国道248线K433公里处(江迭公路段)存在越线占道、违规超车行为。经核实,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县公安局已于8月12日依法对田某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当事人已接受处罚。
案件最新进展显示,此前王某(男性)丢失的摩托车尾箱已找到。经协调,田某某主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王某致歉,王某接受道歉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需要说明的是,早在8月5日,当地警方就此事已发布过首份通报。主要内容包括:
经初步调查,8月2日事发时,田某某驾驶车辆在对向超车过程中,迫使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甘DZ**16)紧急停车。随后王某拍打越野车车身,田某某下车踹倒摩托车,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后在游客劝阻下各自离开。
8月3日上午11时03分,王某首次向卓尼县公安局报案,要求田某某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据早前媒体报道,事件发生时田某某驾驶的奔驰车存在逆行超车行为。行车记录视频显示,在摩托车被迫停靠后,奔驰车一度继续前行。现场可听到明显撞击声,随后双方发生激烈口角。
另一段后方车辆拍摄的画面中,白色奔驰车驶过后停在路边。画面中可见,田某某下车后踹倒摩托,并拾起路旁石块。期间同行人员多次劝阻并向摩托车主致歉,最终驾车带离涉事女子。
王某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摩托车尾箱部位留有明显脚印,另一张照片则显示尾箱已脱落丢失。事发后王某向警方报案,提出赔偿损失及公开道歉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