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一则关于肖像权纠纷的新闻引发热议。有媒体报道称,某网友将微信朋友圈看到的一段女童视频转发至短视频平台,视频中显示小女孩正在摔打物品。
该网友在发布视频时配上文字:"年纪小小就这么叛逆,脾气真暴躁"。**令人意外的是,这条视频迅速走红网络,点赞量突破30万大关,**评论区涌现大量针对小女孩的不友善言论。
事后,女童法定监护人将视频发布者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5000元律师费用。
法律专家对此案件作出解读,**强调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同样受法律严格保护。**由于儿童心智尚未成熟,对肖像权保护缺乏充分认知,再加上他们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难以预见网络传播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上传含有未成年人肖像的内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丑化、污损或利用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传播含有未成年人肖像的照片或视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