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电视剧《重器》已经更新至第26集,距离大结局只剩最后阶段。我在这部剧的首篇剧评解析中,就明确指出过编剧赵冬苓在叙事能力、叙事逻辑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彼时,还有部分观众并不认同这一判断。不过,随着后续剧情持续展开,越来越多剧迷在留言区认可了我对《重器》的批评。如今,这部剧“越看越水”,已经成为不少观众集中吐槽的焦点。那么,《重器》为什么会越来越拖沓、越来越注水?根源其实在于赵冬苓编剧惯用的“鸡贼式叙事”,最终造成了必然性的叙事偏差。

有一位剧迷留言问我,为什么总在批评赵冬苓。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好回答。我批评的是电视剧《重器》这部作品本身,而赵冬苓恰好是该剧的编剧而已。这依旧是针对作品的评价,不是针对个人。单纯抛开编剧身份去谈赵冬苓,我并没有兴趣。当然,与其问我为什么总是批评赵冬苓编剧的作品,不如反过来问一句,为什么她署名编剧的部分作品,质量总是难以令人满意。当然,也必须承认,赵冬苓署名编剧的电视剧里,也有质量不错的作品。比如《沙尘暴》,我就曾持续写过好几篇正面评价的剧评文章。
只要检索我过往的影视剧评论,其实很容易完成一种自证——我对任何影视作品的分析,始终是基于作品内容,而不是基于创作者个人。拿赵冬苓编剧的作品来说,碰到像《沙尘暴》这样质量过关、叙事成立的作品,我同样会真诚表扬,甚至连续表扬。从我个人认知来看,这几句解释本来都没有太大必要,作者无需多言,作品本身会说话。

咱们还是回到《重器》最新剧情本身,它究竟为什么会越来越水?不妨先做一个具体论证。闫继才这个案子,已经拍了很多集,但依旧看不到多少真正有效的推进。反而是女主角和男配角的感情线推进飞快,已经领证结婚,甚至开始准备落实女主的工作调动。与此同时,女二号继续“作妖”,男主角放着更好的职务不要,直接选择回到女二号身边,上演一出“为爱燃烧”的桥段。类似这种狗血化的爱情戏,倒是一点都不少。正如我此前剧评中提到的,赵冬苓编剧更擅长写琼瑶式、情绪化的爱情戏,而不是写真正考验叙事智商和叙事逻辑的司法题材。
除了大篇幅的感情戏之外,剧中才零零散散涉及闫继才案。严格来说,这部剧其实未必适合叫《重器》,如果改名叫“法学生的爱情故事”,也许还更贴切,因为真正的司法内容少得需要观众费劲去找。剧中关于闫继才案的几集内容,归纳起来无非就是:当年负责此案的老刑侦,因为自家女儿也遭遇冤枉,良知终于被唤醒,于是开始协助查案。

除此之外,基本没有更多实质性内容。那么,为什么一部司法题材电视剧,会不断用爱情戏来注水?原因恰恰在于编剧太“懂行”了,或者说,她太清楚这种鸡贼式叙事该如何操作。这类爱情叙事,不需要大量采风,不需要严密梳理案件逻辑,也不需要复杂的专业知识支撑。这也正是为什么大量套路化、狗血化的烂俗剧,往往都爱讲爱情故事。因为它容易写,门槛低,不太需要动脑子。反过来看,司法题材本身却不同,它需要编剧真正动脑,需要做采访调研,需要在认真分析基础上完成创作。
而这种叙事手法一旦被大量使用,就必然会导致爱情戏份不断膨胀。即便剧情表面上仍在讲案件本身,也会出现明显的叙事偏差,让观众直观感受到节奏拖慢、剧情推进缓慢。那么,什么叫“叙事偏差”呢?我们就以《重器》里的闫继才案为例。正常的案件叙事,尤其是翻案类叙事,最需要重点展现的其实是阻力部分。编剧创作中有一个基本常识:什么叫故事性?主角不断冲破阻碍,这才构成真正的故事性。因此,写故事的关键,就是把主角面临的阻力写出来。

闫继才案这样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重启调查的阻力究竟在哪里?赵冬苓编剧恰恰“聪明”过头了,她没有正面用足够扎实的桥段去书写这些阻力。当然,也不是完全不写,而是常常一笔带过。与此同时,她却把更多篇幅留给几位检察院同志四处奔波,也留给老刑侦良心发现后的各种调查取证。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叙事偏差。正常的剧情叙事,需要正反两股力量相对均衡,才能形成足够的戏剧张力。而在赵冬苓编剧的《重器》中,闫继才案的阻力桥段明显不足,最终给观众造成一种很强的观感错觉——主角们一直在忙,却像是在瞎忙,始终无法真正推动剧情发展。
真正懂行的编剧,难道会不知道叙事应该重点写阻力吗?当然知道。但问题在于,赵冬苓编剧太擅长使用这种“叙事偏差”式创作了。这种创作伎俩,也许能糊弄对叙事缺乏判断力的观众,可一旦遇到稍微熟悉编剧规律、叙事结构和影视文学创作的人,就很难真正站得住脚。再加上我这个人比较较真,所以才会一篇接一篇地分析,最终也就把编剧在创作层面暴露出的诸多问题逐渐论证清楚。影视文学创作,说到底是笨功夫,是需要踏踏实实下苦功的。赵冬苓的问题,恰恰是太“聪明”了,反而把作品做虚了。(文/马庆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