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9日,在中国香港,一台三星Galaxy S II Android智能手机屏幕特写画面中,清晰展示了Google Plus、Facebook、Play商店以及Google搜索等主流社交媒体与应用程序图标。

欧洲最高法院于周四作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维持对谷歌约41亿欧元(折合46.7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这笔巨额罚单由欧盟委员会在2018年开出,当时创下了历史纪录,原因是谷歌利用其在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领域的市场主导地位,通过与智能手机制造商签订预装协议,为其自家应用程序赢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谷歌此前一直在欧盟法院系统内挑战这一裁决,但最终未能成功。欧洲法院(ECJ)驳回了谷歌的上诉,且谷歌不再享有进一步上诉的权利。欧洲法院在声明中明确指出:“法院驳回了谷歌和Alphabet针对普通法院判决的上诉,从而确认了普通法院修订后对它们因与Android操作系统相关的反竞争行为而施加的处罚。”
消息公布后,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股价在盘前交易中下跌约1%。
事实上,这笔罚款金额并非最初数值。2022年,欧盟下级法院曾将罚金从43.4亿欧元削减至目前的41亿欧元。谷歌方面一直辩称,Android操作系统为用户提供了充分的选择,并为欧洲各地的开发者和企业提供了支持。一位谷歌发言人向CNBC表示:“Android为每个人提供了更多选择,并为数千家企业提供了支持。这一判决未能认可我们为确保Android保持开放、可互操作和免费而进行的重大投资。”
“无论如何,我们调整了我们的协议,以符合2018年的最初决定,我们仍然专注于为我们的用户、合作伙伴和开发者提供持续创新和开放。”事实上,多年来谷歌一直在努力缓解欧盟委员会的担忧,例如允许Android用户自由切换搜索引擎和浏览器,从而避免被锁定在谷歌自家的应用生态系统中。
欧盟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行动
这起诉讼的源头可追溯至2015年,当时欧盟委员会首次对谷歌提起诉讼。自那以后,十多年来,欧盟执行机构一直在追查这家科技巨头。谷歌也因此成为欧盟委员会反垄断调查的常客。去年,委员会又因谷歌在广告技术业务中的反竞争行为,对其开出了29.5亿欧元的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反垄断仍是欧盟委员会关注的核心,但监管机构的火力如今已转向其他领域。根据全面的《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苹果、Meta等公司也正在接受审查。Fladgate合伙人亚历克斯·哈夫纳向CNBC分析道:“这一决定本身尤为重要,因为它代表了欧盟委员会与大型科技公司‘第一阶段’斗争的结束——即利用其竞争法权力来处理大型科技公司扼杀欧盟市场竞争的行为。”
“最近,委员会的重点已转向其可使用的立法工具,特别是《数字服务法》,以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因此这很可能将成为未来的监管重点。”这种监管强度自然引发了美国方面的不满。上个月,特朗普总统威胁要对任何对美国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国家的商品征收“100%关税”。而法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正是这类税收的征收方。今年3月,美国驻欧盟大使安德鲁·普兹德更是直言不讳地向CNBC表示,欧洲“不能过度监管”,如果它想参与人工智能经济,就“不能过度监管”并对其处以“巨额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