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7日,欧盟法院作出裁决,正式驳回了苹果针对《数字市场法案》相关认定提出的上诉。这意味着,欧盟委员会将App Store和iOS系统纳入监管范围、并认定苹果为这两项服务的“看门人”的决定,在法律上获得了有力支持。

法庭判决简洁有力:驳回即驳回,合法即合法。此外,法院还顺手处理了一个小插曲:苹果针对iMessage服务提起的诉讼,直接被裁定不予受理。
先简单梳理一下背景。《数字市场法案》的监管对象正是那些手握流量入口、随时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看门人”平台。其核心目标非常明确——确保大型在线平台不会滥用市场力量,为整个数字生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回到苹果身上。2024年,欧盟委员会依据DMA,将苹果旗下涵盖iPhone、iPad、Mac、Apple TV以及Apple Watch的五个App Store应用商店,合并认定为单一的“核心平台服务”。苹果自然不服,随即向卢森堡的普通法院提起诉讼。
不仅如此,欧盟还将iOS操作系统认定为企业触达用户的重要门户。苹果对此同样强烈抗议,因为一旦坐实,就意味着苹果必须允许竞争对手的软件与iOS系统实现互操作——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当然,争议远不止于此。苹果还对其即时通讯应用iMessage被归类为“独立于号码的人际通信服务”提出了异议。这一分类若成立,可能让iMessage受到欧盟电信法规的管辖,这显然不是苹果愿意看到的局面。
尽管苹果仍可向欧盟最高法院继续上诉,但眼下的裁决已经意味着,苹果必须遵守DMA规定的开放竞争义务。从更大层面来看,这一判决也可能进一步增强欧盟利用《数字市场法案》加强对大型科技平台监管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