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一部由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演员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正式施行。该通知直指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演员署名排序争议——本质上,就是要彻底终结“撕番”乱象,推动行业回归内容创作本身,重建健康有序的文艺生态。

具体而言,新规对演员署名实施分类管理,明确只能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不得随意增减名目。片头署名仅允许出现前两类称谓,片尾则需完整呈现全部演员,并按照三类分别列出。这一举措直接堵住了以往“空降”“加戏”等操作空间,让署名更加规范透明。
最关键的排序规则变化在于:所有演员均按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原则上必须使用法定姓名,不得单独使用艺名。这意味着过去那种“谁名字在前谁咖位大”的潜规则彻底失效。同时,所有宣传物料的署名规则必须与片头保持一致,杜绝线上线下“两张皮”的现象,确保观众看到的信息与正片完全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