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新能源汽车电池出了故障,4S店竟然让车主自己去找电池供应商?据浙江电视台6频道《1818黄金眼》报道,某品牌车主刘先生反映车辆续航严重缩水,4S店不仅建议他直接联系宁德时代,还在后续沟通中暗指车主“贪得无厌”。这件事听起来匪夷所思,却真实上演了。

先梳理一下事情经过。刘先生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行驶仅8000多公里就出现电池问题——续航里程急剧下降。首次前往4S店检测,售后人员未能查出原因;没过多久故障再次出现,第二次进店检查后确认:电池存在质量缺陷。聊天记录显示,4S店主动提出解决方案:提供8000元补偿,并更换一套全新动力电池。前提条件是什么?要求刘先生撤销所有投诉,包括媒体投诉。然而,4S店向信访部门提交的反馈材料中,却称刘先生“贪得无厌”——既要8000元补偿,又要修车。刘先生自然无法接受,聊天记录白纸黑字证明补偿是对方主动提出的。目前刘先生的诉求非常明确:退车退款。

更令人震惊的是记者采访该品牌服务中心时的对话。某经理直言甩锅:“这个电池包是宁德时代生产的。”记者反问:消费者购买的是整车,难道每个零部件都要逐一去问厂家吗?经理回答得更加干脆——“具体原因我不清楚,需要咨询电池包厂家。”好一个“甩锅高手”,直接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销售者责任抛之脑后。
需要强调的是:这并非模棱两可的问题,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产品质量法》第40条明确规定,产品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且未事先说明的、不符合产品说明或实物样品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必须赔偿。再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3条——三包责任由销售者直接向消费者承担,而非电池厂家或整车厂代劳。简单说,谁销售谁负责,4S店这种甩锅方式毫无技术含量。
那么普通车主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应对?除了借助媒体曝光,法律途径也是硬道理——起诉商家虚假宣传,请求解除购车合同并全额退款。当然,诉讼流程相对繁琐,如果愿意接受补偿和换电池的方案,务必妥善保管全部维修记录和凭证。一旦相同故障再次出现,三包政策下的退车权利就会稳稳握在手中。
最后想说的是: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传统车企4S店的服务意识确实需要跟上时代步伐。像这个案例,服务人员当着一众记者的面让车主自己找电池厂家,这哪是解决问题,分明是给自己挖坑。售后服务的核心应当是“让用户省心”,而不是“让用户跑断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