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集体养大的“赛博快乐”,怎么就变成一家公司的资产了?
前几天,字节跳动旗下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集中登记了“咕咕嘎嘎”“刀盾狗”“香蕉猫”等一批网络热门表情包的美术著作权。其中那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咕咕嘎嘎”,它的2D和3D形象登记时间落在了7月2日。

消息一出,社交媒体上直接炸了锅。有人直呼字节是“赛博地主”,也有人觉得这顶多算“防御性操作”。但更多人心里冒出来的问题是同一个——大家在网上玩出来的梗,怎么转眼就被一家公司锁进保险柜了?
网友到底在怕什么
网络热梗这个东西,本质上就是广大网友在集体玩耍中催生出的公共趣味作品,在各平台间自由流转。现在突然冒出一个公司把这些表情包登记成了自己的版权资产,大家自然要担心:以后二创、玩梗、甚至聊天时顺手发个表情,会不会处处碰壁?
就拿“咕咕嘎嘎”来说,这形象可不是字节凭空造出来的,它的诞生过程完全是一场巧合的叠加。
“咕咕嘎嘎”本身是个没实际含义的拟声词,最早可追溯到国外用“goo goo gaga”模仿婴儿发声。2012年,喜剧《基和皮尔》里乔丹饰演的婴儿用低沉嗓音念出这个音效,它开始进入互联网文化,然后在海外游戏社区里被反复二创玩梗。到了2025年,网友把这个音效和《BanG Dream!》里酷爱企鹅的角色高松灯绑到了一块,形成了一套二次元圈内的集体梗。2026年2月,B站UP主“贱兔死顺盖”用AI生成了一个Q版企鹅服女管理员形象,并在发布时明确表示“大家可随意将该形象用于AI视频二创”。这个软萌可爱的形象不带一点防备地火到了B站,视频区瞬间被相关二创刷屏。
说穿了,“咕咕嘎嘎”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由网友、AI工具、游戏角色、社区共识共同“养”出来的产物。网友们担忧的不无道理:一旦这些表情包有了明确的版权方,以后普通人在聊天、剪视频、搞二创时再顺手用这些素材,会不会就要掂量一下侵权风险了?
更有意思的是细节。在这批著作权登记之前,“咕咕嘎嘎”在抖音平台上经历了长达约三个月的限流封禁,这个在全网刷屏的热梗在抖音上几乎“消失”。直到近期,抖音官宣“咕咕嘎嘎”正式入驻,形象恢复可用。紧接着,著作权登记的消息就浮出水面了。
从限流封禁到官宣入驻,再到登记著作权——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难免让人联想到“先限流、后确权、再收割”的剧本。有网友直接挑明了说:“字节这是把全民共创的互联网文化,变成了大厂的私有财产。”
大厂为什么盯上表情包
字节为什么要费力气去登记一堆网友玩出来的表情包?从业务布局来看,这步棋并不难理解。

最直接的动机,恐怕还是AI训练的合规化。字节正在全力推进AI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等产品,这些模型需要海量素材进行训练和商用。而“咕咕嘎嘎”“香蕉猫”这类在全网广泛传播的热门形象,天然就是训练素材的优质来源。提前把著作权拿在手里,可以规避后续潜在的版权风险。
其次,这也是在建立内容护城河。一旦这些形象的著作权归属明确了,抖音、头条等平台内所有使用这些形象进行的二创、表情包、短视频,理论上都受字节版权的约束。这就相当于给平台内容生态上了一道锁——说松说是管理,说紧,那可就是壁垒了。
再往远了看,确定版权归属后,授权、开发周边、广告联名、分成变&现,全都有文章可做。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只是字节的“防御性操作”,目的是让平台内用户使用相关AI特效时没有版权隐患,并不会限制大家在其他平台用这些形象做二创。但问题是,截至发稿时,字节跳动并未对外公布这批登记形象的商用和非商用使用规则。这才是事件最微妙的地方。
登记合法,但权属未必稳得住
话说回来,虽然争议不小,但从法律层面看,这事儿本身并不违法。

我国的著作权实行的是自愿登记制度,登记机构只做形式审查,不核查申请人是否真的是原创作者。只要申请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美术作品图样,登记申请通常都会通过。
这里有个关键点需要拎清楚:法律只保护“独创性表达”,但不保护“梗的创意”本身。如果原网友创作者能拿出早于登记时间的创作底稿或公开发布记录,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原创者;或者能够证明大厂登记的形象与全网流传版本存在实质性相似,那么未来依然可以提起权属异议或法律诉讼。
一个值得留意的插曲是,此前UP主“贱兔死顺盖”用AI生成的那个Q版企鹅服女管理员形象出圈后,也想过申请相关著作权,并向贩卖该形象周边的商家收版权费。结果被骂“你也是二创/AI,凭啥收费”,最后不得不放弃版权并发表声明道歉。
需要警惕的是,互联网的生命力恰恰在于开放共创,而大厂的商业逻辑天然倾向于圈地变&现。这两者之间的冲突,恐怕不会随着“咕咕嘎嘎”这一件事而画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