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刷手机时,一条直播带货广告突然弹出——“这款烧鸡用的是地道散养草鸡,工艺考究,色香味形俱佳,今天破价,库存有限,先到先得!”老王随手点进直播间,却发现烧鸡已显示库存不足。更令他意外的是,整个直播间里,只要上架的商品,短短几分钟就能秒空,销售场面火爆得令人难以置信。
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老王点开商家主页,发现注册地就在自己住的县城,卖的都是本地企业生产的农副产品。一看价格,跟线下超市差不多,凭什么卖得这么疯?他琢磨着:“得去现场瞧瞧,学学人家是怎么做直播带货的,看看有什么投资机会。”

经朋友介绍,老王很快就联系上了这家直播公司的负责人庄某某。庄某某自称公司有专业引流团队和直播团队,每场直播销售额能达到400万到500万元。他还透露,公司每月资金周转需求很大,但资金安全绝对有保障,可以跟老王签一份以21天为周期的《直播活动投资分配合同书》。说白了,就是以“投资”的形式参与直播带货,然后获取高额收益。老王一听,当场拍板,向庄某某的个人账户转了50万元。
21天后,老王如期收到本息55万元。月收益率超过10%,这样的高回报让他彻底放下了戒心。随后,他陆续追加投资,累计投入近千万元。然而,仅仅过了半年,庄某某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支付本息。老王这才意识到落入了陷阱,赶紧报了警。
沂南县公安局立案后,邀请沂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检察人员围绕资金流向、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追赃挽损等关键环节,提出了详细的引导侦查意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庄某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资金,每场直播都雇用大量人员做虚假刷单交易,制造出直播间人气爆棚、订单量巨大、交易额惊人的假象。等集资参与人被这些虚假繁荣迷惑后,庄某某就以直播带货需要先垫付货款为由,跟老王等20多人签下了那些保本返息的《直播活动投资分配合同书》。截至案发,这起直播带货骗局共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07亿元。
办案过程中,沂南县检察院与侦查机关协同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了涉案房产和车辆,尽量帮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
庭审上,庄某某辩解说自己吸收社会资金是为了扩大公司经营,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庄某某将4000多万元集资款用来雇用网络水军刷单,还肆意挥霍;同时,调取的直播间账号流水信息显示,所有交易中真实收货金额竟然不到总交易额的1%,还有巨额资金去向不明。这一系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印证了其非法占有目的,揭露了“直播带货高收益”背后的集资诈骗真相。
面对扎实的举证和严密的论证,庄某某当庭认罪。法院最终认定其犯集资反诈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案件办结后,沂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峰表示:“这是我院办理的一起典型的以投资直播带货为诱饵的集资反诈案件。它警示我们,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切勿轻信‘保本保息’‘万无一失’这类承诺。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前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经营情况,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这才是理性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