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厂区外的公共道路上安装测速摄像头,并依据超速记录直接扣员工工资,这种做法究竟是否合法?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在四川攀枝花,确实发生了真实案例。
先来了解事件本身。据媒体报道,盐边县新九镇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二选厂,在厂区外的公共主干道上,未经授权私自设置了测速设备。员工驾驶车辆经过时被系统记录超速,企业便依据内部制定的“违章扣分折现罚款”制度,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了300元——注意,这笔扣款没有任何协商余地,属于单方面执行。据涉事员工反映,4月13日他被记录超速,3分折现为300元工资扣款。
关键问题在于:该路段属于厂区外的公共道路,为社会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管理权限归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员工认为,企业根本没有合法授权,既未公示相关制度,也未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完全是单方面推行的“霸王条款”。以内部考核为名实施罚款,本质上构成非法克扣工资。
不仅如此,该员工还反映,二选厂每月组织培训抽答环节,员工答不上来时,按每题20元、最高100元的标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同样值得追问:这种扣款方式合法吗?
从法律视角看,答案十分清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设施依法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设置并实施。企业作为营利性民事主体,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无权对员工实施任何形式的罚款。至于直接扣工资,更属于违法克扣劳动报酬的行为。
目前,盐边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已表示,正在与法律顾问沟通,将前往现场展开实地调查。涉事员工也可以整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扣款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企业返还被违法克扣的工资。
这一事件的核心,并非“测速罚款300元”这一数字,而是企业权力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公共道路不属于厂区内部,交通管理权力也绝非企业可以随意代行。即便企业初衷是为员工安全考虑,但程序不合规、权限不合法,再好的出发点也难以站住脚。
现在,关键就看当地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如果情况属实,企业不仅要退还扣款,还可能因擅自设置监控设备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至于培训抽答扣钱这类操作——只能说,某些企业的管理思维,的确需要好好补一补《劳动法》这门必修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