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仅退款”机制再度引发争议。近期,河南一位榴莲商家遭遇买家恶意发起“仅退款”申请,平台申诉流程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商家不得不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进行跨地域维权。最终,经警方调查核实,买家确实存在虚构事实、骗取退款的不当行为。
事实上,针对平台规则乱象,监管部门已出台明确规范。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在交易纠纷的责任认定方面,《办法》也要求平台应依法公平设定各方举证责任。若平台为减轻某一方举证负担而制定了特殊规则,则必须配套相应措施,以识别和防范那些滥用规则、违背诚信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反观此次“榴莲事件”,买家的举证并未得到平台的审慎核实,商家的合理申辩也未获得有效支持,平台最终通过了“仅退款”申请,这一处理方式显然与《办法》的立法精神相悖。
遏制恶意“仅退款” 电商平台需破除“流量至上”思维

强制“仅退款”乱象为何屡禁不止?其深层根源在于,各大电商平台陷入“内卷化”竞争,为争夺用户与流量,不惜将潜在的制度成本转嫁给平台商家。行业内部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平衡:哪家平台率先严格执行规定、切实保护商家权益,哪家就可能面临用户流失的风险。这种“囚徒困境”使得平台缺乏主动完善规则、纠正偏差的内在驱动力。
监管层面已搭建起清晰的制度框架,将平台规则置于阳光监督之下。然而,在平台落实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却常常出现“梗阻”。平台在本应细化、调整内部规则的关键环节选择“回避”,导致政策效力大打折扣。这种局面,不仅暴露出执行环节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也深刻反映了当前电商行业自律机制的缺失与失灵。
那么,法规已明、责任已定,由“仅退款”引发的交易纠纷何时才能真正平息?“榴莲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电商行业在规范化发展转型期所经历的阵痛。法规的“紧箍咒”已然念起,但平台心中“流量至上”的魔咒却仍未破除。要打破行业内卷形成的畸形默契与囚徒困境,仅靠外部制度约束远远不够。关键在于,必须唤醒行业的自律意识,推动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与有效的自我纠偏机制。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源上整治乱象,补齐监管政策落地生效的“关键一环”,构建健康、公平、可持续的网络交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