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信息显示,燃放烟花爆竹爆裂后,一定要注意防范次生火灾事故,否则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背负巨额民事赔偿。
据通报,2025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五)上午,某人携带家人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7时12分燃放结束,该人未采取任何灭火措施便带领家人离开。
据其离开不到一小时,王某驾驶一辆轿车停放在烟花爆竹燃放点附近,上午8时51分,未燃尽的烟花爆竹残渣引燃车体,造成车辆报废,并波及周边住户的空调外机和窗户。
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未燃尽烟花爆竹爆裂残渣引燃汽车底盘保温材料所致”。公安机关对王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500元行政处罚。随后,轿车车主王某将该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辆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燃放结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灭火,而是采取放任态度自行离开,存在过失行为。
结合消防部门认定的起火部位与王某燃放烟花爆竹位置或为同一位置,或紧邻燃放地点,且起火原因为未燃尽烟花爆竹爆裂残渣引燃汽车底盘保温材料所致,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应认定王某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与火灾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王某对此具有过错,对王某的财产损失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王某向王某支付车辆损失259000元及鉴定费12950元。
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其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