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早已被认清的问题,时至今日依然显得格外尖锐。就像最近有人评论的那样,罗翔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错误的,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淫妇更珍贵……这套说辞根本不值得一驳,毕竟在宋高宗眼里,岳飞是叛臣,秦桧才是忠臣。忠奸之辨的定义权不仅掌握在帝王手中,而且如果真的认可这种不平等,那么最终被当作忠臣孝子的人,必定是那个最善于伪装的奸夫淫妇。
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只有罗翔开始批评萝莉岛,和偶像德肖维茨割席,我们就能原谅他”。但说这话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原谅他,只是需要一个公开处刑的仪式。倘若罗翔真的按要求去做,他们又会说罗翔是蒙混过关,心口不一……甚至还会扩大到其他事情,罗翔为什么用iPhone不用华为?为什么开日系车不开国产新能源?
忠诚审查是永无止境的,罗翔直接不参与、不表态,没按照他们的剧本走,这就更令人恼火了。既然认定了罗翔是个坏人,那么“忠臣孝子比奸夫淫妇的命更贵”,便是用来方便自己伤害他人的。只要在道德上把他打成坏人,就像牛鬼蛇神、反动学术权威……先贬低人格,再剥夺他的权利,这个过程需要法律吗?不需要,罗翔这种普法专家就更不需要了。
罗翔所向往的是更完善的法治社会,无论是程序正义、证据规则,还是约束公权力……甚至是德肖维茨,我在上篇文章《》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但人们觉得,罗翔的理念是来自西方的、“要跟咱们打舆论战的‘坏东西’”,这是根本上的分歧。因为人们所理解的、被教育的“法律”,从来不是为了限制公权力、保障个体,而是为了维护秩序、服务大局。
有的人命贵,有的人命贱,正是这秩序的一部分。忠、孝等等都是关于服从的道德。所以人们喜欢说有道德的人比没道德的人命更贵,但不喜欢说富人比穷人的命更贵,有权的人比平民的命更贵,因为自己既没有钱也没有权,只剩下道德……但真正的权贵和资本,从来不需要靠道德来证明自己的命更贵。
罗翔所引发的争论,我觉得不是小孩在反对大人,愚蠢在反对良知,而是古代人在反对现代人……罗翔当然可以被反对,因为罗翔所倡导的现代法治理念,也在保护那些反对他、嘲讽他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