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警示:汽车销售企业若使用带有欺骗或误导性质的图文、数字乃至视频等方式来标示价格,将面临较高的法律合规风险。
据财经媒体报道,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期发布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引》。文件明确指出,汽车销售企业若采用以下虚假或易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来诱导消费者,可能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① 使用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及其他价格信息;
② 使用虚构的“市场价”“厂商指导价”“市场参考价”等比价进行宣传;
③ 虚假标注“限时降价”“清仓价”等,在降价促销时标注的被比较价格高于同一经营场所本次促销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
④ 以办理贷款购车、购买保险等作为价格附加条件,却未在交易前告知或未显著标示;
⑤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例如对汽车价格、赠品价值、售后服务费用等作出承诺却未兑现;
⑥ 通过低价宣传吸引消费者,实际并无相关产品销售;
⑦ 在使用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绝按约定折抵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