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日,一项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的暂行管理办法将正式启动。该办法由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共同发布,旨在构建完善的回收管理体系。
随着新能源汽车普及率的不断提升,车载动力电池由于容量衰减,正逐步进入退役阶段,废旧电池的产生量持续攀升。据相关预测,到2030年,我国当年退役的动力电池总量预计将突破100万吨,迎来大规模报废高峰。
为应对这一局面,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确立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核心管理原则。在全渠道管理层面,办法聚焦于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服务以及维修更换等多种废旧电池来源,重点推行“车电一体报废”制度,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防止废旧电池流向失控。
在全链条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动力电池从生产、销售、维护、更换、拆解直至回收利用各环节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各个阶段的管理无缝衔接。
在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加强了信息溯源体系建设,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并推行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认证机制。通过统一编码、信息登记与报送等方式,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电池从出厂到回收全过程的精准追踪和有效监管。
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将全面记录产品类别、内部构成、使用状态及最终报废回收等关键信息,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监督管理层面,办法对未按规定交付废旧电池、逃避回收责任、违反编码规定或信息上报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并明确了执法主体,切实提升了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为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提供了系统性制度支撑,有助于推动行业有序发展,保障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