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近期针对印度一项反垄断处罚法规提出了抗辩,其核心争议在于该法规允许以企业全球营业额为基准计算罚金。印度反垄断监管机构则回应称,这项法律能对跨国公司形成更有力的威慑,从而有效遏制市场垄断行为。
印度竞争委员会仍在深入调查由印度初创企业联盟以及Tinder母公司Match提起的申诉,这些企业指控苹果存在“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强制要求开发者为应用内购买支付高额佣金。
调查人员于2024年发布的初步报告指出,苹果在其iPhone操作系统iOS的应用商店中实施了具有垄断性质的“滥用行为”。目前该机构尚未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决,包括是否处以罚款及具体金额。
根据印度2024年推出的反垄断新规,当竞争委员会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处以罚款时,可依据其全球营业额进行计算,而不仅限于印度境内的业务收入。
2025年11月,苹果向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项法律。苹果在递交法院的文件中表示,若按过去三个财年(截至2024年)全球服务业务平均营业额的10%计算罚金,公司面临的“最大罚款风险”可能高达380亿美元。
印度竞争委员会在12月15日的一份法院文件中首次详细阐述了其立场,强调该法律“使印度竞争执法体系与国际通行惯例保持同步”。
该机构进一步解释,若仅以企业在印度境内的营业额作为罚款依据,尤其在涉及全球性数字企业的案件中,将难以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苹果还指控印度竞争委员会在另一起案件中非法追溯适用这项新规。该公司称,竞争委员会于11月10日在另一起无关案件中首次启用新规,将这一规则追溯适用于涉事企业十年前的违规行为。
印度竞争委员会对此予以否认,并表示其始终拥有最高可处企业营业额十分之一罚款的法定权限,新法规只是明确了营业额的具体界定方式。
印度竞争委员会声明:“澄清性条款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因为它们诠释了立法机构的真实意图。”
根据庭审安排,德里高等法院定于1月27日审理此案。

文章来源:财联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