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间,ST易购(002024.SZ)发布公告,披露其股东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批准。
根据公告内容,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函件显示,上述股东已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苏宁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根据南京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包括其持有的苏宁易购1.40%的股份)以及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包括其持有的苏宁易购2.75%股份)将被注入重整服务信托。管理人将公开招募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遴选确定信托公司。该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同时,苏宁电器集团和苏宁控股集团所持有的苏宁易购股票,自《重整计划》获批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处置。鉴于两家公司均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此次股东重整不会导致现有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设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相当于将涉及重整的企业股权和资产打包至特殊的资产管理计划中。债权人根据债权的性质和金额,成为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并逐步通过信托的收益收回欠款。
依据南京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公司股东张近东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未质押股票的收益权和已质押股票的超额收益权注入重整服务信托。
苏宁易购于2025年1月21日首次披露股东重整消息。至此方案落地,苏宁系38家公司重整从申请到最终完成历时近一年。

重整草案的落地使苏宁避免了破产清算,也意味着苏宁系企业在化解债务危机上迈出了关键一步。据此前重整草案显示,38家苏宁系公司总债权合计约2387.3亿元。
公告中也明确,全国的苏宁家电3C门店、百货门店、电商、政企等业务及相关物流售後服务,均由苏宁易购开设与经营。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公司在资金、资产、财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均完全保持独立性。上述股东重整计划裁定生效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12月10日晚,苏宁易购曾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旗下控股子公司以合计8元价格,向上海启汛家企业服务合伙企业出售8家子公司100%股权,每家公司转让对价均为1元。这已是苏宁易购年内第三次以“1元转让”模式剥离资产,其背後是苏宁易购化解债务压力的迫切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