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媒体称,近年来“不卖隔夜肉”的钱大妈生鲜超市已遍布全国各社区门口,深受居民欢迎。
不过,一家名为“钱大爷生鲜店”的商家却引发了钱大妈的不满。
钱大妈公司为此诉至法院,要求钱大爷生鲜店变更登记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面对指控,钱大爷生鲜店辩称,“钱大爷生鲜店”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领有营业执照,其经营受法律保护。
钱大爷生鲜店在收款账户、购物小票中记载“钱大爷”“钱大爷生鲜”等字样,属于对商号字号的正常使用。
此外,“钱大爷”“钱大爷生鲜”均系商号、字号,“生鲜”系被告的经营特色,与“钱大妈”商标不存在优先权利冲突。
对此,法院判决显示:钱大爷生鲜店被判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含有“钱大爷”字样的企业名称;赔偿钱大妈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