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的一则消息显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已向王自如发出限制消费令。这一措施源于他与惠州市惠阳区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近期,他因再度债务违约,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执行手段。
公开的执行信息表明,本案案号为(2025)粤1303执2153号,申请执行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该案已于2025年7月2日正式立案,执行标的总金额高达2,464,656.00元。由于王自如及其关联企业未能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责任,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王自如此前已因另一起执行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执行金额高达3383万元,他也因此遭遇了股权冻结及高消费限制。据天眼查等平台信息显示,截至目前,王自如名下关联的4家企业中,仍有2家处于存续状态,包括深圳市悦轩汽车美容有限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