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了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浙02民初1870号)等诉讼材料。
原告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以被告在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交付的电芯存在质量问题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的义务。
威睿公司成立于2013年,隶属于吉利控股集团,总部位于浙江宁波。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2,313,836,567.29元(约23亿元),以及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
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提起本案诉讼所发生的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