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案件。案件起因是一位69岁的李姓老太,为图一时方便,竟从自家12楼阳台向外抛掷生活垃圾,导致楼下停放车辆受损。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老太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法院判决李老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女士的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073元。
办案法官指出,高空抛物行为常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别看只是随意一扔,却可能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造成不可预估的重大危害。
本案中,李老太仅仅因为贪图一时省事,从12层高楼抛下生活垃圾,最终导致他人车辆受损。她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赔偿经济损失,可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借此案例,也提醒广大市民,居住在高层楼宇时,务必摒弃“高空抛物无关紧要”的错误想法,共同守好“头顶上的安全”,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许多网友看到判决结果后纷纷表示,原本以为这又是“和稀泥”的处理方式,现在看判决结果公正合理。只是希望对此类行为的惩罚力度能进一步加大,毕竟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实在太大。

文章出处:游民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