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23日消息,在当日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此举旨在加强对直播电商领域食品安全的严格监管,为直播卖货行为划定明确的“红线”。
据介绍,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起草了相关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目前相关程序已基本完成,预计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并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在介绍中表示,规定将针对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例如,要求其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机制,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与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相关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地发布。同时,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该负责人还指出,规定将明确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细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罚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已列出直播电商不得经营的食品类别。其中包括: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盐或作为食盐销售的盐产品,以及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