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咪咕电影”通过官方渠道发布道歉声明,就其早前在微博平台发布的涉及《恋与制作人》的宣传内容,向游戏方及全体玩家致歉。这起备受关注的侵权案件,最终以《恋与制作人》终审胜诉告终。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咪咕发布的视频内容构成了对《恋与制作人》的不正当竞争。

案件起因可追溯至2024年5月。当时,咪咕为宣传电视剧《温暖的,甜蜜的》,制作发布了一则视频。视频中不仅使用了《恋与制作人》四位男性角色的名字,还大量混剪了游戏宣传PV片段、原创音乐和特效素材,甚至直接使用了角色的原版配音。这种未经授权的“二次创作”行为,在玩家社区中引发了强烈反响。许多玩家认为,这种营销方式严重误导了公众对游戏内容的认知,不仅损害了游戏品牌形象,还伤害了玩家与角色之间建立的情感纽带。
面对侵权行为,《恋与制作人》的玩家们率先在视频评论区发声,要求制作方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游戏制作方迅速响应,法务团队第一时间完成了证据固定,推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从立案到终审判决,这场知识产权保卫战历时两年,经历了完整的诉讼流程:2024年正式立案后,一审法院支持了《恋与制作人》的诉求;咪咕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最终以全面胜诉终结了争议。
作为一款运营八年的经典作品,《恋与制作人》在角色塑造上倾注了大量心血。每位角色不仅拥有立体饱满的人物设定和电影级别的叙事卡片,还通过专业声优的精彩演绎以及持续的线上线下活动,与玩家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连接。制作方表示,正是这种对原创内容的执着坚守,让游戏始终保持生命力。此次维权行动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捍卫,更是对玩家情感投入的郑重承诺——坚决抵制任何对游戏角色的不当商业化利用和混淆行为。

这起案件的司法意义远超个案范畴。法院在判决中首次明确,游戏角色名称、人格设定、标志性配音、视觉形象等核心元素,共同构成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与商业价值基础,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这一认定为游戏、动漫等依赖角色经济的内容产业提供了重要参考,厘清了营销行为的法律边界。判决特别指出,即使侵权行为通过“二次创作”等隐蔽形式实施,只要实质上利用了他人作品的显著性元素获取流量,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案为泛娱乐营销领域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红线。随着IP联动成为常见营销手段,部分市场主体试图通过“搭便车”方式快速博取关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原创者利益,也破坏了行业生态。此次判决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寄生性使用他人知名作品核心元素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这对于规范营销推广、保护创作创新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