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日,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宣布对该区涉嫌销售不合格充电宝行为展开处罚。之前有媒体报道揭露,当地电子市场内有三家商户被发现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充电宝,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这一情况,监管部门于12月1日上午启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电子市场、数码商城、手机专卖店及维修点等场所展开了全面排查。执法人员在两处电子市场当场查获无认证标识充电宝共计43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涉案产品已全部依法扣押,涉事商户现已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所谓“3C”认证,是国家为保障消费者安全设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简称,相关产品必须通过认证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起,国家已明确将锂离子电池、电池组以及移动电源纳入该认证管理范围,并规定从2024年8月起,未经认证的相关产品一律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此次查处行动也再次凸显了政府对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的持续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