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消息,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发生于上海地铁的意外事件。
2024年7月11日早高峰时段,一名女乘客在搭乘上海地铁1号线时突感身体不适,于是蹲靠在车厢内休息。
当地铁进站产生晃动时,站立在该女子身旁的一名男子因未能及时抓住扶手,不慎摔倒并压在了她身上。
女子随后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腰椎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2025年2月18日,该女子将地铁公司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7万元。
她认为,地铁公司未能保障列车平稳运行,且未有效控制客流,导致站立男子失去借力支撑,最终摔倒致其受伤。
法院审理指出,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该女子应当预见到在人群密集处蹲坐可能增加被踩踏、碰撞或砸伤的风险,其自身确实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不过,法院也补充说明,结合当时车厢环境,女子的蹲坐行为尚未构成对自身安全的严重漠视,属于“一般过失”,而非地铁公司主张的“重大过失”。
最终,法院判决地铁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女子15万元;女子自行承担30%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