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澳大利亚多家航空公司发布公告称,为降低机舱内火灾风险,计划从下月起陆续禁止乘客在飞行中启用或为充电宝进行充电。
根据新规,这项禁令适用于所有国内与国际航班,任何乘客都不允许获得豁免处理。
澳洲航空公司及其旗下的澳航支线、捷星航空宣布自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限制,而维珍澳大利亚航空的禁令将从12月1日开始执行。

按照最新规定,乘客在机舱内只能使用座位电源或USB接口为手机、电脑、耳机等电子设备进行充电,但禁止为充电宝补充电量,也不允许使用充电宝为其他电子设备进行充电。
航空公司还要求乘客必须将充电宝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例如脚边、前排座椅下方或前方座椅口袋内。
澳航系列航空公司和维珍航空同时说明,任何类型的充电宝都不享有豁免待遇。需要依靠电池驱动的医疗设备仍可携带登机,但禁止在飞行过程中为设备补充电量。

目前国内仍执行新版民航规定,明确要求"自6月28日起,禁止携带未经3C认证、标识模糊、被列入召回批次或型号的充电宝搭乘国内航班"。
根据民航局规定,旅客随身携带的含锂电池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必须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其中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对于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离子电池,经航司批准后可放置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超过160Wh的锂电池则严禁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