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周二,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与苹果公司就其涉嫌违反《联邦危险废物法》的指控达成和解。
据EPA发布的新闻稿披露,此次纠纷涉及苹果位于加州圣克拉拉市斯科特大道设施的 hazardous waste management 不当及 air emissions 问题。作为和解协议的条件之一,苹果同意支付261,283美元(约合人民币185.8万元)的罚款。

EPA在声明中指出,该机构在2024年8月和2025年1月收到公众举报后,对涉事设施展开调查,通过审查运营记录发现多项违规行为,包括:
未准确判定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
未明确告知土地处置限制的书面要求
未取得存储危险废物超过90天的运营许可
未能有效控制溶剂废物罐的废气排放
未规范标注危险废物容器的标识与存放日期
未严格遵循危险废物容器的管理规范
未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存储罐的日常检查记录
苹果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包括优化溶剂废物处理流程并加装空气排放控制装置。EPA代表在和解声明中强调:"危险废物法规是保护设施员工、周边社区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屏障。本次执法将确保圣克拉拉社区居民免受危险物质危害。"
这已非苹果首次在加州因危险废物问题受罚。2016年,加州有毒物质控制局就曾因苹果在库比蒂诺和桑尼维尔设施处理近200万磅电子废物时存在违规行为,处以4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19.9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