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零售企业胖东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对近期网络平台频发的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行为作出正式回应。声明中指出,部分未经授权的网络账号擅自使用与公司注册商标、商号高度相似的“胖东来”“东来”“DL”等标识,进行具有误导性质的商业宣传,更有甚者在其直播画面中穿插企业创始人于东来的视频片段开展带货活动,以此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胖东来明确表示,从未授权任何平台或账号开展网络直播带货业务。
据胖东来统计,截至声明发布时,企业已累计发现120个侵权直播间及超过1.5万条侵权视频。目前已有约1.19万条侵权视频被要求下架,涉及账号的侵权证据也全部完成取证工作。当前,企业正联合各大网络平台及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侵权行为的处理工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侵权行为在行业内并非个例。今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曾通报多起直播侵权案例,明确指出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含视频片段、背景音乐等)均构成侵权行为。这一司法实践不仅为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了明确依据,更凸显出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