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就《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协助查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听取各界反馈。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持续扩大,电商领域的商标侵权问题日益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大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共查处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7万件,涉案金额高达4.68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42件。执法中发现"幽灵店铺"问题较为突出,例如: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组织查处拼多多、淘宝、快手、京东等平台上涉嫌侵犯"胖东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4家店铺,发现其中有10家未在公示地址经营,其中8家甚至无法联系到实际负责人。
网店经营者"失联"现象已成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侵权案件时面临的普遍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自2024年10月起组织起草《协助查处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各地市场监管机构、主要电商平台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
根据公告内容,《协助查处规定》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措施,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是对于已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督促其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二是对于涉案网店经营者地址不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方应对涉事商铺和商品信息进行显著标识,并通知相关网店经营者如实提供信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三是对于涉及多个地区的违法案件,规定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管辖权限与协查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是强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若违反相关规定,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或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