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彭博社报道称,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被德国法院判决需支付总计5.73亿欧元(约合47.27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以和解因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引发的反垄断损害赔偿诉讼。这两起案件被视为继欧盟对谷歌展开反垄断执法行动后提出的"后续诉讼"。

在由阿克塞尔·施普林格集团旗下比价平台Idealo提起的诉讼中(索赔金额达33亿欧元),柏林地方法院判决谷歌需赔偿3.74亿欧元,并外加9100万欧元利息;在另一家比价服务商Producto GmbH提起的诉讼中(索赔金额为2.9亿欧元),法院判定谷歌支付8970万欧元赔偿金及1770万欧元利息。
法院于当地时间周四晚间较晚时分作出上述两项判决,但直至当地时间周五上午才正式对外公布。截至发稿,谷歌尚未就置评请求作出回应。
上述民事诉讼均源于欧盟委员会2017年作出的裁决:当时欧盟委员会认定谷歌滥用其在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为其自有比价购物服务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并对其处以24亿欧元(约合197.98亿元人民币)罚款。
该裁决引发了一批所谓"后续诉讼"。但由于谷歌对欧盟罚款决定提出上诉,相关民事索赔程序被搁置多年。直至去年,欧盟法院最终裁定谷歌确实违反了反垄断法规,这意味着欧盟境内的原告无需再另行举证其违法行为,即可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