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据媒体披露,北京市海淀法院于11月11日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利用网约车平台漏洞实施诈骗的案件。
该案中一名男性嫌疑人通过购买未实名的虚拟手机号大量注册网约车新账号,导致滴滴公司蒙受高达3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经查证,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这名男子通过网络渠道批量购入未经实名认证的虚拟号码。
随后他以"超低价叫车"为诱饵,吸引乘客选择其提供的网约车代叫服务。
具体操作环节中,该男子先向乘客收取部分车费,金额约为实际车资的五折。
利用虚拟号码隐蔽性强的特点,在乘客完成行程后拒不向滴滴平台支付实际产生的费用。
通过这种操作模式,该男子持续非法牟利,累计造成滴滴公司30余万元的资金损失。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坦言正是看准了滴滴平台"先乘车后付款"的机制漏洞,认为坐完车不付车费"有机可乘",于是想出向乘客收取折扣车费,事后弃号并更换新手机号继续实施此类行为的"歪点子"。
检察机关在综合研判案件事实与证据后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被告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对受害单位滴滴公司深表歉意,同时明确表态愿意赔偿受害单位的全部损失,并恳请法院能从轻处罚。
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