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3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与销售环节的认证管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部委联合颁发的文件规定,凡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的电动自行车,若不符合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但符合旧版标准要求的,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在此过渡期结束后,本次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
公告明确指出,各指定认证机构应于2025年12月1日起,统一注销依据旧版标准核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CCC认证证书;对于已处于暂停状态、无法恢复有效的旧标准CCC认证证书,也须在同日完成撤销处理。自相关认证证书被注销或撤销之日起,所有销售企业不得继续销售对应产品。违反规定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此前,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国标在防火阻燃性能、塑料部件总质量、整车重量上限、北斗定位功能以及脚踏骑行装置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技术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规定。已购置的不符合新标准车辆可继续使用,不会面临强制淘汰。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是否带有CCC认证标志,并核对随车配备的产品合格证。如需确认认证信息的真实性,可通过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认证结果"栏目中输入CCC证书编号查询,以获取认证证书的当前有效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