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为提升汽车行驶安全,相关部门已开始采取行动。近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安部已完成《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件》”)的拟定工作。其中明确提出:乘用车每次启动后,0-100公里/小时的加速时间不应低于5秒,且车辆需处于默认状态。
同时,针对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要求配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该功能需在车辆静止或蠕行状态下有效识别误操作,及时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声光等明显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池起火事故频发,《条件》对此提出明确安全要求:纯电动汽车与插电混动汽车应具备动力电路自动切断功能。当车辆在纵向或横向方向上的150毫秒内出现不低于25公里/小时的速度突变,或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系统必须能自动切断动力电路。
此外,纯电动及插电混动汽车应具备动力电池工作状态监测能力,能够对电池单体异常情况进行自动检测、记录与预警。当监测到热事件时,需通过声光组合信号及时提醒车内人员。针对这两类汽车装配的动力电池,还应设置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在设计与制造阶段预留泄压通道,确保电池泄压过程不影响驾乘人员安全。对于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的纯电动客车与插电混动客车,要求在电池报警后5分钟内,电池箱外部不得出现起火或爆炸现象。
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规范方面,《条件》规定: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启动后,需通过生物识别或账号登录方式,确认驾驶员已完成辅助驾驶系统使用培训,方可继续行驶。同时,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当车速超过10公里/小时,应至少采用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方式,持续监控驾驶员是否在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这一规定或将对此前爆火的“智驾脱手神器”形成技术约束。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行车安全,《条件》要求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公里/小时后,驾驶室前部显示装置应关闭并禁止开启娱乐影像播放和游戏功能。涵盖范围包括车内显示屏与抬头显示装置等。当前,部分车企为推行"汽车是移动的家"等概念、提升车辆售价,为新车配备了2-3块显示屏幕,这可能引发驾驶员分心等问题,成为驾驶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隐患。
针对近期频发的汽车门把手锁死导致的交通事故,《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乘用车应保证每位乘客至少能从两个不同车门上下车。除尾门外,每个车门均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门内外把手。若配备电动式门内把手,需同步设置机械式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开启装置,并在机械式解锁和开启装置附近设置醒目标志。对于装备电子控制式门锁止系统或自动激活式门锁止系统的汽车,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能自动解锁。
当车门处于锁止状态时,若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同时,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内外后视镜的部位,其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或等于70%。
为确保紧急逃生需求,作为击碎玻璃式应急窗的车窗,应使用厚度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钢化玻璃,或每层厚度不超过5毫米的中空钢化玻璃,且不应张贴任何遮阳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