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消息,今天是全国消防日。新版《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于今日起正式施行,取代原有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查阅《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可见,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明确了具体罚则。在高屋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且拒不改正的,最高将面临1万元罚款。

新规进一步规范了消防救援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标准,科学平衡了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基层减负之间的关系。通过将各类违法行为从低到高划分为三档或四档裁量层级,确保过罚相当。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措施,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