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据博主“拜托了老司机”爆料,劳斯莱斯库里南车主李先生向他反映,自己的车辆在托运期间,由于拖车爆胎,导致车辆侧翻并受损。
李先生称,他花费了537万元购买了这款车,此次车损经过第三方评估高达275万元,而他找到的这台拖车对事故承担全责,但并未购买保险。
这种情况下,他准备通过自己车辆投保的车损险申请代位求偿,却被太平洋保险告知拒绝受理。
保险公司表示,本次事故涉及的车辆在被营业单位拖带期间出险,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根据贵我双方保险合同,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六条约定,我司正式通知贵方,对本次报案不予受理。
随后,博主又请教了多位业内专家,针对保险公司能否拒赔的争议点,不同人士也给出了不同的观点。
太平洋保险理赔部的王经理介绍,保险责任里明确指出,被营业单位拖带或被吊装施救期间出险,属于不承保的范围。
目前双方主要的争议在于,车主认为申请代位求偿合情合理,但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是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而车主当前的情况并不符合保险责任要求,原因在于车辆是在拖带期间出险,且拖车单位属于营业机构,提供的是收费服务,这是条款明示的除外情形。
王经理还指出,由于本案情况比较特殊,建议车主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并表示公司愿意配合与支持,力所能及提供相应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