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雷先生于2024年2月12日斥资48万元购置了一台奔驰E350el豪华轿车。
但在去年1月18日,他驾车途中车辆突然提示“冷却液停车关闭发动机”故障警报,联系4S店销售人员后,对方要求他立即靠边停车,等待救援。

随后,车辆被拖至4S店,经过工作人员检查后“简单解除了故障码”,消除了提示,次日便将车辆交还给了他。
然而这个故障并未彻底解决,去年3月28日,同样的故障代码再次出现,车辆只能又一次被拖回4S店检修。
经过5天左右的维修,他取回了爱车。但到了去年10月份,这个老问题第三次出现,他不得不把车送到另一家4S店进行处理。
令雷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今年9月12日,这辆车在他驾驶途中再次弹出故障提示,和前几次情况如出一辙。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10月故障重现后,雷先生就认为,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条款,其车辆“两年内三次未修复”已达到换车要求。
不过,雷先生购车的4S店表示,实际情况尚未达到换车标准。“他们给了我一份‘书面承诺’,我当时相信了对方说不会再出现故障的保证。”
而今年9月故障再现后,雷先生再次提出换车诉求,但这一次经销商以车辆已过三包期等理由拒绝了。
雷先生坦言,这已经是第四次遇到同样的故障了,如果今后长期反复出现这种问题,到底该怎么办?他还担心,万一在高速行驶时突然发生故障,导致人员受伤,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对此,4S店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只有同时满足故障突发性、风险不可控性、后果严重性三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但雷先生车辆的冷却系统故障有预警提示,正常情况下驾驶员能够及时发现;而且该故障也不具备风险不可控的特性。
根据汽车三包法,雷先生的车辆仅适用第24条第四款规定。但在2年的三包期内,该车同一故障次数未达到“累计维修超过4次”的规定(4S店认为超过4次是指累计维修至少5次),因此不符合换车条件。
目前,经过多次调解,雷先生和4S店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在向厂家申请后,提出了延长冷却系统质保期1年的解决方案,但雷先生并未接受。
雷先生表示,他已准备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