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7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当年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优化调整的正式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中央与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将实行总额管控,遵循“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同时在执行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核等方式实施动态调控。经与省级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现对2025年度省内相关补贴政策作出以下调整。
自2025年10月18日零时起,四川省内关于汽车报废更新及置换更新的相关补贴政策将暂停实施。至于后续是否恢复或调整相关政策,将视实际情况另行公告。
针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在四川省范围内开具新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且符合当年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需在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或APP中的“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完整的补贴申请材料。此类申请将按原有政策标准执行,逾期未提交者将不再受理。
已按时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持续关注原申报渠道的审核进展。若需补充或修改材料,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完成提交。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充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据统计,目前江苏、广西、青海、贵州、内蒙古等地均已宣布暂停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此外,在部分尚未全面暂停的省份中,也有个别城市根据国家补贴资金的实际使用进度,出台了暂停申领国补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