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一则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山东济南一位消费者反映,她在某餐馆点了一份芝士咖喱牛肉拌饭,竟在饭菜中发现使用过的创可贴。
发现问题后,这位女士立即联系商家,并专程打车前往店铺协商。她依据食品安全法提出1000元赔偿要求,但店主表示只愿按餐费十倍赔偿,拒绝1000元方案。
消费者对此并不认同,她表示食用后出现持续呕吐症状,更担心创可贴可能带来疾病感染风险。
该女士向媒体透露,商家建议她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随后在微信上将其拉黑。
店铺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仍坚持立场:“我们承认确实发生了此事,但创可贴来源尚不明确。我们的供应链采用全自动无人生产车间。”
截至目前,双方仍未达成和解。根据相关司法实践,若消费者陈述属实,可参考以下案例:
今年3月,媒体曾报道无锡类似事件。2024年8月,一名男子通过外卖平台订购“单人招牌番茄酸汤无骨鱼”,在餐品中发现使用过的创可贴。
当时商家虽承认事实,却在赔偿环节采取回避态度,甚至拒绝出庭应诉。
最终法院判决商家向消费者支付1000元赔偿金。
该案主审法官特别提醒消费者,维权时要注意保存证据。由于食品易变质,建议立即拍照录像,及时联系订餐平台介入,同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此外,消费者还可向12315平台投诉举报,证据充分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