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最新通报,"两名顾客在海底捞包间不当行为"案件迎来最终判决结果。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要求涉事人唐某、吴某及其监护人分别在指定媒体公开致歉,并赔偿海底捞各项损失合计220万元。

根据上海市黄浦警方调查,这起事件发生于今年2月24日凌晨。当时两名外省来沪的17岁未成年人唐某与吴某在海底捞包间用餐期间,醉酒后做出不当行为:先后站在餐桌上向火锅内小便,其中吴某还将过程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名未成年人处以行政拘留。随后,海底捞品牌运营方分别向涉事企业所在地的上海黄浦区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经审理,法院于9月12日作出最终判决:要求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相关企业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判决监护人赔偿餐具损耗及清洁消毒费用13万元,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以及维权支出7万元,总计220万元。

